近期,国家及地方政府相继出台煤炭相关政策,将有力促进煤炭产业科学发展。在矿区开发方面,近日,国家发改委为规范国内煤炭开发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煤炭资源出台了《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暂行规定》。这一规定将作为国家发改委对国内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煤矿项目前期开展准备工作和各项工作办理核准的基本依据。该规定指出,资源储量为中型、规划总规模300万吨/年及以上的矿区,其总体规划由矿区所在省级发改委会同省级煤炭行业管理等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国家发改委审批。煤炭资源储量为小型、规划总规模300万吨/年以下的矿区,其总体规划由省级发改委审批,报国家发改委备案。这比2004年所规定的批复底线增加100万吨/年。
在煤炭资源开发方面,6月11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初步拟定了煤矿企业的“三率”标准,即煤矿采区回采率、原煤入选率和与煤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根据规定,新建或改扩建的煤炭矿山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达不到本标准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有关手续。新的“三率”标准将是未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煤炭矿山企业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重要依据。
地方层面,据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十二五”规划》日前印发。《规划》要求合理调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鼓励开采国内、区内紧缺和市场需求量较大的矿产,限制开采供过于求和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矿产,对优势矿产出口实行限产保值。《规划》指出,“十二五”新疆要大力推进资源整合,实施规模化开发,据中国煤炭市场网监测 到2015年大中型矿山数量年均增长5%-6%。进一步推动煤矿采矿权整合,煤矿矿山由现有的412个减少到200个左右。金属矿山数量有所增加。其中,对于煤矿,《规划》要求富煤地区新建露天矿开采最小规模200万吨以上,井工矿60万吨以上。
煤炭相关政策的出台将有力促进资源保护和能源集约型发展,也将进一步推动煤炭资源整合,从而促进煤炭行业科学长远发展。
(来源于中国煤炭网)